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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农妇去医院治胆结石误切胆管 医院赔60余万
2014-07-14 10:50:31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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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娟(前排左二)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争议焦点

  患者诉求:医生手术时存在过错,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要求医院赔偿90万元。

  医院意见:承认手术存在过错,愿意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给予患者适当赔偿,患方的要求过高不能接受,只能赔偿40多万元。

  东北网7月14日讯 51岁的刘娟(化名)因患胆结石住院,医生为其进行了手术治疗。在手术的过程中,医生误切掉了她的胆管,造成了严重后果。

  刘娟转至省城医院治疗,病情虽然有所控制,但仍需后续治疗。院方承认手术中存在过错,但对于患方提出的巨额赔偿不认可。

  7月11日,市医调委对这起闹了两年的医患纠纷进行了调解。

  农妇申请法律援助

  刘娟家在我市农村,7月7日,她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希望有律师帮她和给其带来伤害的医院打官司。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陈主任了解情况后,建议刘娟走医疗调解的程序,避免打官司劳心费神。

  刘娟接受了陈主任的建议,陈主任将案件移送给市医调委。

  市医调委立即与院方取得联系。院方的负责人说,患者和家属把他们闹得快崩溃了,希望市医调委一碗水端平,早日化解这起纠纷。

  随后,市医调委启动调解程序,抽调了精干的调解人员:市医调委工作人员孙延刚,大庆知名律师秦岚,医疗专家吴景华、张春秋以及“说和”记者,还有患者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员。

  7月11日,市医调委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开始了艰难的调解。

  奔波两年赔偿没谈成

  在调解现场,刘娟几次落泪。她说,自己因为这件事跑了两年,却始终没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据刘娟讲,2012年2月8日,她因治疗胆结石住进了我市一家医院。次日,医院为其进行了“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术后,她的眼睛开始发黄,身体也逐渐发黄。

  同年2月16日,刘娟在丈夫的陪同下,前往省城的医院治疗。经诊断,之前的“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存在过错,切除胆囊时,错误将胆管割掉,造成了胆液泄漏。

  刘娟说,她先后在省城医院住院治疗8次,历时两年,仅治疗费就花了10多万元。由于医生错割胆管,埋下严重隐患,如果想再手术,省城的医院都做不了,只能到上海或北京的大医院了。

  刘娟的丈夫说,到目前为止,存在过错的院方只借给他们13万元治疗费。他已经算了,扣除准备去上海或北京做手术的费用,仅在省城医院的治疗费及两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就得70多万元,再加上后期治疗的费用,起码要90万元,可对方只同意给40多万元。因此,双方一直协商不成,就这么僵持着。

刘娟在调解现场几次落泪。

  院方承认手术有过错

  当天,院方的业务副院长、“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的操刀者和医务科的科长都来到了现场。

  副院长讲述了手术的经过,承认手术存在过错。

  医疗专家表示,他们详细地看了刘娟的病历,她的病情确实很复杂,但这绝不是手术存在过错的理由。那么,既然手术存在过错,医院就要为这个过错承担责任。到现在为止,院方并没有推卸责任,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真诚表现。

  院方讲,他们让患者闹得快要崩溃了,不是不想解决问题,只是不满患者和患者家属“狮子大张口”。

  院方不仅借给了患者13万元,还有5万多元的药费没结,患方张口要90万元,这纯属无理要求。院方也找人计算了,加上后期的治疗费,只能给患方40多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患方不满意,多次找到院方,给医院的名声造成影响,也给医务人员的工作带了不便,院方希望市医调委公正解决问题。

  当场算明白赔偿款

  秦岚律师认为,患方索赔90万元,院方只给40多万元,两个数额太悬殊,导致难以达成和解。造成悬殊的原因是,手术过错给患者造成的伤残等级没有确定准确,只有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按照这个等级计算出赔偿金额。

  于是,秦岚律师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项一项计算。不算后期的治疗费用,刘娟在省城医院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52万元左右。

  对这个数额,双方达成一致。关于后期治疗费,患方索要的金额超过10万元。然而,院方表示,可以给付8万元,双方为此再起争执。

  经过说和人反复掰扯,院方同意给付刘娟后期治疗费10万元。

  最终,刘娟与院方签订了和解协议,院方一次性给付赔偿款62.5万元,这起纠结了两年的医患纠纷就此化解。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