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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黑龙江省实施“免费信访邮政”的通知
2014-07-15 10:25: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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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通群众来信“免费信访邮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信访邮政”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方式寄给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及其领导同志的重量在20克以下的平常信函,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

  二、“免费信访邮政”适用于使用邮政标准信封、重量在20克以下的平常信函(资费标准为本埠0.8元,外埠1.2元),超过重量的平常信函应由寄件人补足邮资。寄件人如有需查询或加快时限等特殊要求的,可使用平常信函以外的寄递方式,相关费用由寄件人自理。

  三、省本级自2014年6月28日起正式开通“免费信访邮政”;2014年7月26日前,各市(地)、县(市、区)按照要求全面开通“免费信访邮政”。

中共黑龙江省委 信访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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