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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逐行逐地摸底排查重大火灾隐患 集中曝光隐患单位
2014-07-17 21:06: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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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7日讯 (记者 印蕾) 黑龙江省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暨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17日召开,会议提出,要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省政府副省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截止到6月30日,全省各地共计排查确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70家,排查确立棚户区、“城中村”、商贸市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57处。

孙永波作讲话。东北网记者 印蕾 摄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摸底排查力度,始终坚持“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并举,广泛发动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力量,深入落实行业“标准化”、基层“网格化”和排查“实名化”的各项措施,逐个行业、逐个片区地进行清理和排查。要把消防隐患突出、群众热切关注、整治难度较大的地方或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消防主力军作用,政府监督协调作用,部门监管作用,切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整改难度较大、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涉及相关行业系统、监管领域的,要主动向行业部门、监管部门函告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于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消防技术改造综合性意见,并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改造、产业升级计划统筹综合治理,消除一批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要切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和专栏、微博和微信设立曝光平台、室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字幕和“96119”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群众举报隐患等方式,开展连续、全方位的隐患曝光活动。要确保隐患曝光的内容真实、准确,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整改责任明晰具体。同时,要加大对整改积极、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