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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一内涝片区第二批搬迁启动 持低保证照顾2万元
2014-07-20 09:04:29 来源:新晚报  作者:张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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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7月20日讯 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一办事处水源社区、联合社区等地区防汛排涝避险搬迁工作今起正式启动,涉及搬迁居民6528户,主要易地安置地点为道里区民生尚都二期、道外区陶瓷小区。避险搬迁执行哈市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政策,与去年实行的新一地区向江、北岗社区内涝抢险搬迁救助政策保持一致,同时对困难群体也有优待政策。

  新一地区地处道外区东部江畔路附近,是哈市主城区面积最大、内涝最严重、居民公企最多、火灾隐患最大的城市棚户区。该区域由于地势低洼,又靠近松花江、阿什河,地下水含量饱和,常年反渗,加上没有排水设施,每逢雨季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内涝,部分房屋因长期浸泡存在倒塌危险。去年,新一地区内涝最严重的向江、北岗社区已实施避险搬迁,3317户居民喜迁新居。

  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新一片区包括:水源、联合社区等地区,东至水泥路,南至哈东路,西至铁路线,北至江畔路、第七水厂、规划路合围区域(不含第七水厂),占地面积259.35万平方米,涉及搬迁居民近7000户、公企130余户、个体工商户130余户,征收房屋面积122.15万平方米。力争10月31日前完成棚改征收工作。

  7914套房源易地安置搬迁户

  避险搬迁实行易地安置,主要易地安置地点为道里区民生尚都二期、道外区陶瓷小区。目前,市房源安置中心已从民生尚都小区和陶瓷小区归集落实现房、准现房和期房等安置房源7914套。避险搬迁居民可以根据实际,选取适合自己需求的安置房屋。

  易地安置到道里区民生尚都的,每套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可免费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易地安置到道外区陶瓷小区的,不增加建筑面积。

  在征收过程中,道外区采取房屋登记调查公开、征收补偿政策公开、安置房源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公开、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公开接受监督。公安部门全程介入,打击查处恶意骗取补偿款的违法行为和拆违过程中出现的黑恶势力。

  货币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定

  避险搬迁将执行哈市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政策,与去年实行的新一地区向江、北岗社区内涝抢险搬迁救助政策保持一致。

  避险搬迁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依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货币补偿金额,到指定银行领取货币补偿款。

  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原房建筑面积部分免结差价,就近上靠标准户型与原房建筑面积差额部分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120元)。

  同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后居民还需增购面积的,增购面积部分按照易地安置小区实际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增购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搬迁居民要求低于原房建筑面积产权调换的,原房与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差额部分按照评估价值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系数按照1.45执行。

  此外,用作经营使用的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可比照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标准,每户再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进行产权调换。增加面积部分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也可按照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标准执行,并结算评估价值差价。

  困难群体有40平方米保障户型

  搬迁征收中,在现行房屋征收困难群体救助规定框架内的困难群体,参照执行道外区桥头屯圣中社区和新一地区向江、北岗社区抢险搬迁相关政策。

  根据抢险搬迁相关政策规定,困难群体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搬迁居民无力全额交纳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购房款的,可以选择40平方米保障户型产权调换。

  保障户型超出原房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也可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待被征收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每户给予2万元照顾,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每名残疾人再给予1万元照顾。

  此外,对搬迁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2000元。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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