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冈县纪委第1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1、对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祯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魏明富,主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李冰,民政助理李永清和民政局副局长梁勋立案调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祯祥镇敬老院院长苏占海、副院长杨海、副院长宋国臣立案调查。
2、建议祯祥镇党委、政府免去祯祥镇民政助理李永清职务,免去敬老院院长苏占海、副院长杨海、副院长苗雨全、副院长宋国臣,院长和副院长职务。
3、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护理员叶淑荣进行辞退。
4、对在此次事件中构成渎职人员移交检察机关。
5、对祯祥镇党委书记马宝昌和民政局局长郑秀艳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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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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