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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8月18日办理赴台个人签证 无需旅行社发票即可申请
2014-07-26 07:49:36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哈尔滨日报7月26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8月18日起,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及全市9区9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场所共19个受理窗口,均可以受理户籍所在地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申请。
据介绍,可申请办理“台湾自由行”的人群分为两大类,即居住在哈尔滨市区及所辖区、县(市)的户籍居民;暂(居)住在哈尔滨,且符合省内就近办证和省外流动人口异地办证条件的暂(居)住人员。
申请人无需再提供组团旅行社发票,即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及六个月一次有效的个人游(G)签注。哈市户籍居民凭户口、身份证提交申请;符合省内外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暂(居)住、就学、就业等人员,凭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
警方提示,申请人持《大陆证》及个人游签注,需通过经国家旅游部门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组团社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方可赴台个人游。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申办条件
哈市户籍居民凭户口、身份证提交申请;
符合省内外流动人口办证条件的暂(居)住、就学、就业等人员,凭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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