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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启动"救急难" 对临时陷入生活困境者给予应急性救助
2014-07-30 09:11: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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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30日讯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将“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基本方针之一予以明确。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力争今年8月底前启动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着力做好“救急难”工作,更好地补短板、托底线,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

  “救急难”是指政府和社会对生活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帮助,有效防止遭遇急难的家庭陷入绝望无助的境地。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为做好“救急难”工作,确立了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综合救助模式,采取现金救助、实物救助与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非物质救助有效结合的方式,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严格制定和规范救助对象、类型、标准和程序,对从申请到审批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手续和程序性要求;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今年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对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目录范围、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规范,并进一步提高补助比例和封顶线。

  同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窗口,畅通基层救助渠道,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健全响应办理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办理、转办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与时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力求救助无盲区;健全发现报告机制,以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服务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此外,我省还将有效推进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工作,今年力争实现市、县全面建制。同时,加快推进三级管理向两级管理方式的转变,今年全省所有市(地)本级和70%的县(市)要完成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确保2015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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