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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发布假信息电商不能“概不负责” 网络交易格式条款出新规
2014-08-05 09:15:10 来源:新晚报  作者:徐楠楠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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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8月5日讯 网络交易中,电商都会制定一些合同格式条款来约束各方的交易行为,但不少购物网站通过霸王条款等来免除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日前有关部门发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电商再使用霸道格式条款免责行不通了。

  据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平台经营者常利用格式条款来转嫁合同风险,比如: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第三人原因产生的风险均由消费者承担,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极不合理。

  对此,《指引》中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在条款中免除或减轻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本平台内信息由个人发布,信息真伪消费者自觉辨别,如出现虚假信息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本平台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李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