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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撞断腿保险把钱给了别人 追讨3年没要回理赔款
2014-08-07 07:46:38 来源:新晚报  作者: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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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先生小腿截肢无法正常劳动。

  新晚报8月7日讯 4年前,市民潘先生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左小腿,他平静的生活从此打破。做完截肢手术出院后,潘先生发现,肇事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庆分公司将肇事车辆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赔偿款打给了车辆挂靠公司。为了要回本属于自己的11万余元治病钱,他拄起拐杖走上了维权路,而3年的奔波却换来一次次无奈。

  回顾

  21万赔偿款被“扣”一半

  没钱治病伤者发愁

  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道外区一家石化储运公司的保卫干事。2010年8月22日下午,他在道外区先锋路单位门前巡视时被一辆超载大货车刮倒,货车车轮从他左小腿上碾轧过去。事后,潘先生的左小腿做了截肢手术。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负事故全责。“我爱人喜欢运动,受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一度变得颓废。”潘先生爱人王女士说。

  事后,潘先生家属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潘先生医疗费、义肢、误工费等共计28万元。肇事司机先行支付给潘先生6万元医疗费,不久后失去了联系。

  肇事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庆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经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调查,确认潘先生应得赔偿款额度为21万余元。可随后,令潘先生和家人不解的事情发生了,保险公司将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所赔偿的21万余元赔付款打给了肇事车辆挂靠公司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扣下了11万余元赔偿金,只赔付给潘先生10万元。

  “保险公司为啥把我的治病钱打给肇事车挂靠公司?”自2011年起,得知此事的潘先生开始为自己讨说法。3年过去了,潘先生应得的11万余元治病钱依旧没有着落。由于小腿截肢无法正常劳动,每月收入不到1500元让潘先生一家生活越发困难。

  进展

  承认理赔“存瑕疵”

  保险公司要为伤者打官司

  保险公司在潘先生没有拿到肇事车辆一方赔偿款的前提下,将赔偿金支付给作为被保险人一方的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是否涉嫌违规?

  一位在保险公司内从事人伤理赔多年的业内人士表示,2009年出台的《保险法》第65条明确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同时,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至于潘先生这种情况,肇事车辆一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交警部门和解书、医疗票据、第三者赔偿款收条,在第三者尽可能到场证明自己得到补偿后,保险公司才能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而保险公司在没有确认潘先生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将赔偿金打给了被保险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庆分公司人伤理赔分部经理徐慧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提供了相关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理赔申请材料,保险公司才将赔偿款打给了被保险人。徐经理承认理赔过程存在瑕疵,导致潘先生没有得到赔偿款,事后,保险公司一直与对方协调。徐经理说,虽然新保险法于2009年出台,但他们单位新法规具体细则2012年才下发到理赔部门,潘先生涉及的理赔事件发生在2010年,因此公司理赔过程还没有与新保险法靠拢。

  “难道我只能无限期等待保险公司协调结果吗?伤势不断恶化,我等不起。”潘先生对记者说。

  5日下午,徐经理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已经向黑龙江省总公司汇报此事,将起诉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追回属于潘先生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李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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