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8月10日讯 为提高工商诚信监管服务效率,完善市场主体诚信监管体系,哈尔滨市工商局出台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管试行办法》,将传统的巡查制改为抽查制,以突出对信用良好的A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对于A类企业,除专项整顿检查和查办案件外,可免予日常抽查;强化信用有瑕疵的B、C、D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同时,设立“黑名单”制度,限制进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业务。
据介绍,《市场主体抽查监管试行办法》中的抽查监管,是在坚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将原有的市场主体巡查工作方式改为市场主体抽查工作方式。被抽查的市场主体,为各工商所辖区范围内B、C、D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A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扶持,除专项整顿检查和查办案件外,可免予日常抽查。工商所每半年制定一次对辖区内市场主体抽查监管方案,确定抽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范围。全年对辖区内市场主体抽查比例为B类不低于5%, C类不低于10%, D类不低于15%。同时,市工商局建立了黑名单数据库,并实现了与全国黑名单数据库的同步更新,在业务系统软件应用功能上增加了对进入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锁定功能,限制失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业务。
此外,哈尔滨市工商局还开展了诚信市场建设和“农资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以提升农资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以提升广告业社会形象,有5家广告企业被中国广告协会评为全国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开展诚信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引导支柱行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业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到去年底我市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已达34件,省著名商标202件,市著名商标394件;强化食品安全诚信建设,指导辖区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据介绍,哈尔滨市工商局将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并建立异常名录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