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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包子邻居“一起蒸” 蒸汽灌进邻居家遭索赔千元
2014-08-20 08:51:21 来源:新晚报  作者:汪源 连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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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8月20日讯 “我家窗口都是窜上来的蒸汽,满屋包子味……”2楼的张女士在法庭上挺生气,由于自家楼下是一间经营包子的早餐店,每天被蒸汽困扰的张女士把楼下店老板吴某告上法庭。近日,经南岗区法院调解,早餐店老板安上了排气管,并赔给张女士一千元钱。法官提醒您,生活中相邻关系被妨碍,市民也可以索赔。

  张女士是南岗某居民楼2楼的老住户,这些年来楼下的门市店从小仓买到修鞋店没少换主人,今年3月末,楼下改成了卖包子的早餐店。1楼装修时张女士没注意,早餐店开张后,张女士感觉出了问题。由于店里主营包子、馒头等面食,自家2楼卧室窗口正对着1楼的大蒸锅的方向,每天家里都充斥着蒸包子的味道,窗外飘着浓密的蒸汽,一开窗子蒸汽就往屋里灌。

  为此,张女士找到早餐店老板吴某,要求其想办法解决,吴某不以为然,觉得安装排气管要再另花钱,两人因为这事还闹红了脸。张女士无奈之下把楼下的邻居吴某告上法庭,想通过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法官对两人的纠纷进行了调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对1楼的吴某给2楼的张女士造成的妨碍,张女士有权索赔,吴某也有义务改变蒸包子排热气的现状。

  最终,经法院调解,吴某表示愿意安装排气管,保证排气管不占用张女士家外墙,并一次性赔偿张女士损失一千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生活中有许多此类纠纷,比如在楼道里摆放自家物品,影响环境和居民通行;楼上漏水泡了楼下,楼上不配合维修等。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相邻部分时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遭受损失的都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