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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资助政策将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或提至8000元
2014-08-21 15:07:3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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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21日讯 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应征入伍资助金额上限或将提升至每年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上限或将提升至每年12000元)。

  记者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原来我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今年或将提升至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对学生免息(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的1至2年内可选择不还本金,只还利息。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6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我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今年或将提升至上限8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调整是国家7月份刚下发的文件,我省目前正在研究政策调整,争取尽快实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记者了解到,除了国家助学贷款或将调整以外,与之相应的,退役士兵、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所享有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或将由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