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5日讯(付建国 贾李强 记者 雷蕾)离婚夫妻情早断,90后的女方却以砸坏对方财产来解气,结果不但要赔偿还要领刑。近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决被告人腾某拘役4个月。
被告人腾某是1991年出生的女孩子,其初中毕业后,就从老家来到大庆打工,主要从事饭店服务员工作。2011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家为大庆本地的盛某,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好,但是随着家庭琐事越来越多,两人的缺点日益暴露出来,并且彼此感觉无共同语言。腾某两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确认双方的确无和好可能后作出准许二人离婚的判决。
离婚后,其前夫越想越生气,自己花钱取媳妇,结果没过多长时间就离了。于是一气之下,盛某跑到前妻腾某娘家砸东西,结果没砸到东西就被吓跑回来。
前妻腾某听到这事后非常生气,于2013年6月12日16时许,打电话给唐某(已判刑),让他帮自己出出气。出于义气,唐某便纠集程某、秦某(均已判刑)等人,驾车从腾某老家来到其前夫盛某的父母家中,用镐把将盛某父母三间房屋的玻璃砸碎(损失价值为2043元),并将比亚迪轿车砸坏(损失价值为9165元),还将前来阻拦的盛某及其父母打成轻微伤。
事发后,被害人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腾某当即逃跑,后经家人劝说后,于2014年1月12日主动到公安局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腾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腾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事发后,腾某的亲友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对腾某作出拘役4个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