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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新规正式施行 上下班途中受伤害算工伤
2014-09-01 09:55:35 来源:新晚报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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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9月1日讯 今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细化了“上下班途中”回父母家、子女家时受伤也算工伤等标准。此外,一旦发生工伤须在24小时内备案。

  根据新规,4种情情况属“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责任编辑: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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