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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1项停征7项降低3项
2014-09-01 10:03: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周晶 李飞
黑龙江日报9月1日讯 记者日前从大庆市财政、物价等部门获悉,为贯彻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大庆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停征、合并、降低了12项涉企收费。
经过清理,大庆市取消的涉企收费有1项,即道路运输牌证(单)工本费;停征的有7项,分别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查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人防工程义务工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GSP认证费、土地登记费、价格调节基金。以土地登记费为例,停征后最多可为企业节省4万元。取消零售药店GSP认证费。目前大庆有药店1500多家,每5年就要向食药监部门申请一次GSP认证,每户零售连锁企业交纳1万元认证费,每增加一个连锁门店加收1000元,市区其他连锁药店每户4000元。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此外,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合并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统一收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涉及质监、环保、安监三个部门。质监部门收取的现场计量检定费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安监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收取的安全技术培训费,由每人每课时6元调整为5元。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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