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3日讯 自今年初以来,兴安区法院以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的司法廉政建设,以树立法官优良的司法作风。兴安区法院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讨论领会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在内部上,不断完善和强化保障监督机制,全院11个部门、47位干警认真查找个人岗位风险、部门风险,经过全面查找、梳理,共归纳出78个廉政风险点,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每一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意见,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兴安区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将《兴安区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管理办法》、《兴安区人民法院家庭助廉提醒制度》、《干警廉政行为规范》、《法官形象作风规范二十条》等54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认真编入汇编中,作为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产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保障,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形成层级负责、人人参与的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在外部上,将区人大、政协、区纪委等作为采集预警信息的网络单位,并聘请了10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特邀执法监督员根据《兴安区人民法院特邀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对全院各岗干警实行动态监督。同时,还制做了《兴安区法院特邀执法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表》,每季度定期地向他们了解情况,随时掌握各个岗位廉政风险信息的动态变化及规律。同时,向社会公开投诉信箱以及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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