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5日讯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为防止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明年1月1日起,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一律不予年审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800多辆,其中有一部分由于出厂日期较早,本身不具有紧急切断装置。而按照近日国家《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有了紧急切断装置,罐车内的液体一旦发生泄露,就会自动切断,堵住泄露点,避免意外发生。”工作人员说,吸取以往其他地市发生的事故教训,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我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一是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二是罐车使用单位必须委托符合条件的罐车生产企业或改装企业认定可以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三是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由改装单位重新设计核定后实施,并出具改装检验合格证明;四是改装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依法经具备相应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获得检验合格证明;五是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一律不予年审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而此次,对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我市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也表示,会立即与汽车生产企业等单位主动沟通联系,并制定安装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单位完成时限,按要求组织实施加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