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引资推介
相关工作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各市(地)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民政局:
近日,省政府相继召开有关会议,专题研究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问题,特别是作出了在9月中下旬召开全省养老服务产业引资推介会,利用省内各类公共接待资源和可利用闲置资源,向国内外大型养老服务型企业进行招商引资的重要部署。这是贯彻落实我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契机。为切实发挥好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办好全省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协助政府搞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研究谋划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能作用,围绕落实我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任务部署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六十四次)》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提出推动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围绕出台具有吸引力的招商政策、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资源、宣传养老服务地方优势、办好招商引资推介会等重点工作,抢抓机遇,出谋划策,协调推动,狠抓落实,力争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业迈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创制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利用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发挥牵头作用,着力在完善、落实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围绕贯彻落实黑政发〔2014〕9号文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政策招商”力度,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养老服务社会需求和地方养老服务的比较优势,创制对国内外和省内养老服务实体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养老服务资本和项目在本地“落地开花”;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已有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督导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发挥好应有的推动和支撑效力。各市地民政局要将近年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创制出台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汇总整理,在8月20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三、全力掀起全省养老服务业宣传推介新的高潮
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宣传部门,在近期内掀起一轮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宣传推介高潮。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近年来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理论、实际成果、创新经验、先进典型、远景规划,特别是要围绕“气候优势、生态优势、基础建设优势、社会氛围优势”等方面,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形成宣传攻势,提升各地养老服务工作在省内、省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按照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为搞好全省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大宣传、大推介”提供支持。主要有个3个方面的内容:
(一)影视宣传方面。一是各地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规划愿景、支持政策、取得成果、特色经验等提供影视资料(时长5分钟以上,用于制作我省养老服务业专题宣传片);二是提供一段富有感染力、吸引力的养老服务业招商影视资料(时长10秒钟左右)和一句具有地方特色的招商宣传口号(用于制作我省养老服务招商广告片);三是提供1个以上先进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电视专题片(拟在省内外电视台进行宣传)。
(二)报刊宣传方面。一是近年来各地养老服务业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每个市地一篇以上);二是近年来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综述(字数在3000字左右);三是近年来各地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创新经验(围绕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实行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服务、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机构养老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小型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等我省近年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创新亮点选取不同角度,力求富有时代感和创新性,每个市地在1篇以上)。以上三方面内容在8月20日之前报省民政厅办公室。
(三)画册图板方面。各地民政部门在配合相关部门围绕各地养老招商政策、自然禀赋、比较优势、养老工作成果等内容制作好引资推介宣传图册、宣传板的基础上,向省民政厅提供相关资料和素材。此方面内容请各市地民政局在宣传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抢先抓早进行准备,确保能够及时向省厅提供,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引资推介具体工作落实
各地民政部门要树立积极担当意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养老服务业引资推介的各项具体工作。一是配合发改部门,围绕贯彻落实黑政发〔2014〕9号文件,编制好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搞好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引资推介的政策优势。二是协助各地政府搞好各类公共接待资源和可利用闲置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具体负责编制好养老服务业资产引资推介指南,为引资推介打好基础。三是配合商务(招商)部门举办好养老服务业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质成果。
在适当时机,省民政厅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地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联系人:王明颖(82621096)
张永元(82620730)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