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供暖直通车”开通首日咨询火爆 怎么停热问的人最多
2014-09-11 10:58:0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周琳 孙海颖 李国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9月11日讯 10日,本报“供暖直通车”热线开通首日,市民咨询火爆,不断有市民询问如何办理停热,对于市民最关心的如何办理、办理期限、申请标准的三类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今日,本报依然开通两部热线,市民可拨通13703632618、15545107133咨询相关事宜。也可扫二维码关注生活报“房生活”,进行咨询。

  停热手续咋办?到哪办?

  拿好身份证、产权证到所属热企营业大厅

  据哈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邹为群介绍,市民办理停热申请,需持申报停热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申报人身份证明前往所在辖区供热企业窗口提出申请,然后等供热企业到现场审查房屋是否符合停热条件,得到供热企业书面答复后,一次性缴纳30%的热能损耗费,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

  此外,对于有需要为停热房屋产权人代办停热业务的,目前,需要向热企提供有效的产权人委托书、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产权人、代理人身份证。邹为群处长表示,目前省市供热管理条例都没有明确办理停热具体需要携带哪些手续,所以各个供热企业对于停热手续要求也不同,目前市民办理停热时,暂时需要先咨询辖区内负责供热的企业,然后依据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

  现在想办停热,热企咋说还要等? 9月30日前都可以申办

  家住江北众和城的王先生询问,他从报纸上看到已经可以办理停热申请了,但是他几次电话咨询热力公司要求办理停热,热力公司的答复却是有些停热具体事项还没定,需等一段时间,王先生怀疑是热力公司不愿意为用户办理停热手续,故意推辞。具体开始办理停热日期是哪天?昨日打电话咨询此问题的江北住户占了6成。

  邹为群介绍,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分户供热的用户可以申请停止供热,申请时间应在本供热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供热申请,供热单位应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鉴于我省每年10月20日开始供热,因此,市民在9月30日之前向供热企业申报停止供热都可以。针对江北住户反映的情况,邹为群介绍,哈市供热企业应该在9月30日之前为申办停热手续的住户办理停热,如有政策变化,届时可以再进行调节,所以江北供热企业应该开始受理。

  新房没人住能办停热吗?入住两年后方能办理

  今年,群力,哈西,松北的很多新入住的住户纷纷打电话,咨询新房要申请办理停热,需要什么手续。市民李先生咨询,他在群力家园买的房子,房子去年进户,今年刚刚装修,也不打算入住,询问能否办理停热。

  对此,邹为群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新建住房在前两个供热周期内是不能办理停热的,主要考虑到供热系统刚刚开始运行,需要不断调试,如果办理停热可能会导致影响整个供热系统的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而没有得到及时维修。因此,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2年内,是不能办理申请停热手续的。

  去年办过停热今年还得申请?仍需到营业厅办理

  市民夏先生电话咨询,他在江北有一套联排别墅,位置在5栋联排别墅的最末端,询问是否可以办停热。对此,邹为群介绍,别墅办理停热需经过热企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根据别墅的具体热力结构以及室内装修情况而定,基本原则是不影响周围居民供热,及别墅自身采暖设施安全。市民王先生询问,他的房子一直空闲,去年就曾办理停热手续,今年想继续停热,询问还需重新申请吗?对此,供热办给出答复,仍需重新到营业厅申请停热。

责任编辑:李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