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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将提高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补贴标准
2014-09-17 10:06:57 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作者:卢希君 隋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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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支持民办(含公建民营)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根据我省下发的《关于提高资助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补贴标准的通知》,牡丹江市也将提高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补贴标准。

  本次牡丹江市提高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标准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种。其中,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民办(不含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由每张床位1000元提高至每张床位2000元。运营补贴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张床位50元提高至每月每张床位100元。

  值得提醒的是,本次申报补贴资金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应在正式申报前换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持原《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报补贴资金,不予受理。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申报补贴资金时段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牡丹江市涉及此次补贴提高的共有86家机构、6000多张床位,目前市级匹配资金已经到位,待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将一并发放。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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