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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各区主要街路重点检查用字规范 提升城市形象
2014-09-17 09:58:56 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作者:孙国荣 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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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 9月12日,牡丹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区临街户外广告、企业门店、商品名称等社会用字规范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用字用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要求,联合人大、公安、教育、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城区的主要街路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有部分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存在使用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给有关单位及经营商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据了解,根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等10委、办、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会规范用字、用语管理的通知》要求,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社会公共用字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旧形字、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倾向的用字以及错别字和生造字。此外,通知还规定社会用字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公共场所不得单独使用外文,不得在同一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用“丹江”代表“牡丹江”等。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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