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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停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2014-09-22 08:45: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东北网9月22日讯 21日,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规定,即日起哈市取消、停征、合并和转经营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取消环境卫生费,停征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停征防洪保安费、价格调节基金等,降低现行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标准,由每人每课时6元调整为每人每课时5元。
哈尔滨各区县(市)政府、各执收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对公布取消、停征和降低标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收取。对违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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