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现场
搜 索
爱车被撞个坑 查监控是泔水车惹祸(图)
2014-09-26 15:50: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时嘉彤 姜轶东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9月26日讯  23日18时许,任先生和朋友到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52号的“名岛海鲜”吃饭,将车停在其免费停车场内。22时,他们用餐后去开车时发现车身右后侧竟凹进去一块。对此,酒店以“停车场有个体承包商”为由拒绝赔偿,而停车场负责人要求任先生提供证明车在停车场内损坏的证据,否则不予赔付,任先生无奈报警。25日,任先生表示肇事车是该酒店的泔水车,已答应赔偿损失。

任先生的车受损(画圈处)

  24日14时,记者见到了任先生,并和他一起来到“名岛海鲜”。记者看到该酒店免费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显示出23日18时05分,任先生将车停在这里,离车约两米处就是停车场的5号摄像头。但由于这个摄像头存在影像盲点,而任先生车的受损处恰好就位于盲点内,因此并不能看到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任先生认为,车在酒店的停车场内被刮碰,酒店和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均存在过失,双方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名岛海鲜”方面表示,他们只提供引导车辆停靠的服务,且停车场有个人承包商,相应的赔偿问题应与承包商探讨。而停车场承包商认为,由于5号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无法证明任先生的车是在停车场内被刮的,因此,不应该由停车场承担责任,除非车主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当日16时,记者咨询了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王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虽然本案有明确的侵权者,但由于“名岛海鲜”无法提供事发时的完整视频资料,且免费停车是酒店服务内容的一部分,应视为酒店未尽到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名岛海鲜”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实际侵权者进行追偿。

  25日,任先生再次来到“名岛海鲜”,得知其工作人员调取了酒店的全景摄像资料,录像中有23日当晚车辆被刮碰的一幕,原来是该酒店拉泔水的车辆驾驶不当造成。目前,酒店已联系到泔水车车主,对方表示会赔偿任先生的损失。

责任编辑:李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