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盐藻类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的公告
自2014年4月份以来,我省主要平面媒体发布了大量盐藻类保健食品广告,这些广告均不同程度存在着严重违法问题,主要违法表现为:保健食品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未按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明喻或隐含包治百病。2014年8月12日,黑龙江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停止发布盐藻类保健食品广告,并认真全面进行整改。为提示广大消费者增强辨别力,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现将有关严重违法盐藻类保健食品广告名单公示如下:
1、哈尔滨中佰经贸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瑞士原装进口盐藻”、“盐藻片”违法广告;
2、北京华之域传媒广告公司代理发布的“杜氏盐藻”、“海中金牌盐藻”和“盐藻复合片”违法广告;
3、北京识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天光盐藻素”违法广告;
4、北京江瀚尚诚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郑州惠达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发布的“以色列进口盐藻”广告。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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