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5日讯 大庆市一网友有个姐姐,几年前嫁去外地,一直没孩子。上个月14号,她老公出了交通事故,被公家车撞死,对方负全责。这几天,赔偿金终于下来了,可还没捂热乎,就被她婆婆全拿走了。她婆婆非说,这笔钱是自己的赡养费,没有姐姐的份儿。
律师解答:死亡赔偿金,可比照遗产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你姐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父母、子女。因此,你姐姐有继承权。但这笔钱中,如果有对其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那这一部分应归其父母享有,姐姐无权继承。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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