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6日讯 (张喜军 周欣航 记者 雷蕾) 拜泉一女子祸从口出,因“扯老婆舌儿”(传别人闲话)称丈夫与别人有外遇,结果招致丈夫被打伤的严重后果。
近日,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打人的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赔偿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115000元。
2013年6月30日22时许,霍某因听闻孙某的妻子称,霍某的姐姐与孙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霍某便驾车载着姐夫到孙某家“讨说法儿”。霍某下车后对孙某称要与其妻子“唠唠”。当孙的妻子从屋内走出后,霍某说“让你扯老婆舌!”,上前就打了孙某妻子一耳光,随后用甩棍抡打孙某。孙某持铁锹反击,对霍某进行追打,最后霍某扔掉甩棍逃离现场。
经鉴定,孙某所受损伤为轻伤,评定为伤残九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被害人孙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霍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30000元。经拜泉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霍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15000元,已履行完毕。
拜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霍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霍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予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其宣告缓刑。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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