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8日讯 强化涉氨企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控制涉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全监管局日前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检查汇总,我省共有涉氨制冷企业572户,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2667项,下达整改指令书439份,限期整改367户,责令停产整顿67户,关闭取缔19户,实施行政处罚42万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安全监管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由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督办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对隐患严重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关闭;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回头看”等形式,盯住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对违规生产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决不允许带病作业;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涉氨制冷企业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全覆盖;四是把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与推动涉氨制冷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采取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本质安全。
责任编辑:张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