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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全城禁止焚烧秸秆 10月10日至11月20日开展专项整治
2014-10-09 10:26:33 来源:新晚报  作者: 田頔 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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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10月9日讯 昨天,记者从哈市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上获悉,为缓解大气污染的状况,今年哈市全市范围划定秸秆禁烧区,并于10月10日到11月20日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专项执法活动。

  根据国家74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1至8月哈市平均排名36位,其中5月还排进了全国前十名。但哈市集中污染物增加是在10月份以后,秋季焚烧秸秆占比偏高,初步估算占PM2.5来源比近20%,禁烧秸秆势在必行。

  本月10日起,哈市农委、公安局、环保局等10余部门将联合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的专项执法行动,环保部门24小时开通12369举报电话。

  哈市1至9月份空气质量

  达标天数208天

  其中:优57天

  良151天

  超标天数65天

  与上年同期相比,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减少了5天。

 

责任编辑: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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