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9日讯 一名患者,因为一处骨折,竟先后做了4次手术,这给其精神和身体上带来极大的伤害。
市医调委、律师、医疗专家与说和记者,在6月13日一起来到林甸调解,由于院方不承认有过错,没有调解成功。经过近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院方最终承认存在过错,答应给予赔偿。
9月30日,市医调委再次来到林甸县,与林甸县司法局医调委一起,为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3次手术失败
家住林甸县的李先生,在2009年5月因外伤入院,当时被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院方给做了“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一周后出院回家静养。
9月17日,李先生觉得伤部疼痛厉害,再次来到这家医院就诊,又被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术后钢板折断”,第二天做了“右股骨干骨切开折断钢板取出,截骨、植骨钢板内固定术”,这次手术,为了固定钢板,在李先生伤腿处钻了十几个小眼儿。今年1月份,李先生来到医院取出第二次手术时固定的钢板。
2月6日,李先生再次感觉伤部疼痛难忍,又一次来到该医院就诊,结果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原来骨折处)”。
由于前3次手术都是在同一家医院做的,骨折却没有愈合,家人急忙带患者去哈市一家医院救治。
手术后回到家,李先生家人找到原来救治的医院讨要说法,一处简单的骨折,做了4次手术,花去巨额费用不说,患者也遭了不少罪。
数次协商未果
李先生家人在其出院后,便开始找先前的医院讨说法,当时提出要十几万的赔偿,院方没有答应。
由于案件棘手,家属情绪激动,林甸县医调委介入调解,但双方对问题分歧较大,始终没有谈成。
6月13日,市医调委副主任孙艳霞,把市卫生局医政科、油田总医院骨科主任常树松和龙南医院骨科主任隋福革两位专家请来,由金牌律师王红梅和华政勇现场说法,同时,“金牌人民调解员”孙延刚与说和记者一起,组成调解“小分队”,一起来到林甸县,针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专项调解。
当天,李先生家属代表与医院代表,面对面坐到了一起。
李先生家人提出,院方植入李先生体内的钢板断裂是不应该发生的,钢板存在质量问题,第二次植入钢板手术也没有成功,造成手术取出钢板后再次骨折,给患者身体和精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要求院方给予赔偿。
而院方认为,手术过程没有过错,钢板质量也没有问题,出现钢板断裂,很可能是伤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所以他们没有责任。
院方希望伤者做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坐到一起调解。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此次调解没有成功。
医调委调解成功
这起案件,关键是能否确认院方存在过错。
事后,现场的医疗专家,拿到了李先生所有的病历,为了慎重起见,油田总医院骨科主任常树松和龙南医院骨科主任隋福革认真研究,最后得出结论,院方存在部分过错。
接下来,林甸县司法局局长韩德龙、市医调委孙艳霞主任电话与院方沟通,说明专家观点,并提出建议,如果做司法鉴定还要花去大笔费用,这样得不偿失,此时院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差错,愿意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给予患者适当赔偿,但李先生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院方无法接受。
考虑到李先生家人的感受,市医调委决定在国庆节前把案件办理完。
9月30日,市医调委再次来到林甸县,在林甸县医调委的组织下,把医患双方又一次约到司法局调解。
经过说和人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院方一次性赔付李先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9万元。协议签订后,院方
不再承担患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双方此次纠纷全部处理完毕,为了稳妥起见,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