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讯 (记者 刘嘉) 哈尔滨市政府11日发布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提倡利用秸秆通过还田、黄贮、归集、加工等方式,作肥料、饲料、燃料、原料,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69。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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