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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全方位构筑秸秆禁烧“防火墙”
2014-10-13 13:37:37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赵营 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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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3日讯 为了实现禁烧区内“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发生公共事故、不影响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城乡大气环境质量,我市积极备战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构筑秋季秸秆禁烧“防火墙”。

  10日下午,伴随着4辆贴有“环境保护、禁烧秸秆”,“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等宣传语的车辆驶入各个乡镇、村组、田间地头,标志着我市今年秸秆禁烧“战役”打响了第一枪。在郊区敖其镇长春村,市环保局稽查支队减排科的工作人员分成两组,走家窜户向村民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看到正在扒玉米的孙忠源一家三口,市环保局稽查支队减排科副科长崔成便上前询问往年不要的秸秆是怎么处理的,是否焚烧时,孙忠源答道每年都会焚烧一部分秸秆。崔成立马拿出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给他看,并仔细讲解了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秸秆如何综合利用等问题,倡导农民朋友为改善空气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城镇建设区(包括县城)周围10公里,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地区,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讯、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合作社等耕种地块设为全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并在此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为了使市民在思想上始终绷紧“禁烧弦”,我市对禁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首先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实施。其次是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加强合作。市环保局主要负责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示范工程等。再次是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农作物收割后,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对焚烧秸秆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导不理、恶意焚烧秸秆者,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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