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研讨会部分专家学者发言摘要
激活生产要素释放发展潜力
伊春市市长 伊春林管局局长 高环
自2011年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实现保护与转型同步深化、互为促进,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地提出了“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的战略思路。几年来,伴随对“两个发展”的深入实践,感到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影响制约着林区生产力的充分释放。为此,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深化改革,激发生产要素潜能。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和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迫切要求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优化配置、对生产关系进行重新调整。但是,现有的体制机制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把生产要素的潜在价值激发出来,并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此建议:一是加快国有林区机构编制调整和经营职能重组,并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把不直接创造财富的“闲人”以及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能人”的价值充分激发出来,提高林区劳动力参与林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二是支持创新林业经营主体,健全林区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建立更加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三是建立国有林业融资、保险等机制,打开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推进资源资本化、资本市场化,为林业生产要素的充分涌流提供金融支持。
二、产业援助,增添林区发展活力。由于长期以来林区较为单一的产业结构和工业体系,使得当前无论是在完善传统优势产业链条上,还是在培育新型产业上,都缺少基础,大量的优势生产要素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此建议:一是建立产业转移机制,引导那些产业和资本溢出的发达地区,将符合大小兴安岭发展定位的优质项目对口转移到林区。支持林区利用资源和环境优势建设国家级或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二是对林区中符合经济转型条件的龙头企业或产业园区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矿产资源勘探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设立产业转型基金,为林区培育和发展新型接续替代产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科技支撑,增强转型内生动力。由于大小兴安岭林区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对高新技术和高级人才的吸附力不强,加之自身科技研发能力相对薄弱,导致劳动力对先进生产技术的掌握程度还不够,生产工具的现代化水平还比较落后。为此建议:一是在科技项目审批过程中,对大小兴安岭林区申报的绿色产业研发项目予以优先立项。二是完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到林区技术服务的机制,鼓励其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到企业中转化应用或技术参股。三是充分发挥“林下资源研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研发合作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林下种养良种选育和机械设备的研发,并将高校院所的研发平台向企业开放,为企业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