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网连续报道了哈尔滨呼兰区谭家店一老人被路边脱落的电缆线电伤一事。至今,事情已经过去42天,相关单位表示,将老人电伤的电缆线路可能是“无主”线路。(10月15日东北网)
通讯线缆杆倒了,线路搭到变压器上带电将路过的老人电致四度伤残,鲜血淋漓、手骨外露,惨不忍睹。而相关单位,无论是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供电企业,还是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管委会,现场多次勘查后都否认肇事电缆线路与己有关,到最后,这段线路甚至因没找到相关批文被认定为“违建”。线路“无主”,伤人事件就成了“无头案”,受伤老人就只能被动等待民政部门救助。
然而,看似合理的处置,却经不起追问和推敲。
一则,如果该段线路果真属于“违建”,当初架设时,监管部门怎就视而不见,不但当时未予制止,还能在废弃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都仍旧没有发现,这说得过去吗?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渎职?
二则,伤人事件发生后,42天过去了,相关部门一直在勘查“缉凶”,对老人的伤情却不闻不问,如果出现感染等意外怎么办,追责固然重要,人命呢?有关方面的作为究竟在寻求真相还是为了诿责?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吗?
三则,事发一个多月,我们遗憾地看到,对于伤人的电缆,仿佛成了烫手的山芋,仍然没有人进行拆除,“隐患”至今原封不动地摆在原地,不管线路是否真的属于违建,拆了它真就这么难吗?
四则,既然认为伤人的电缆是“违建”,多家单位反复勘查后又查不到“主”,为何还不报案,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难道仅凭一个“违建”的说词,就能让事情不了了之,让真相永远石沉大海吗?
综合以上,电缆伤人可能属于偶然和意外,而相关方面的态度,却让当事人在身体遭受伤害后又受到了二次伤害,真相迟迟不能浮出水面且有不了了之的可能,让围观的群众纷纷摇头。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出于对当事人负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负责,有关部门应立即着手,联合相关单位彻查,并将事件真相及处理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开。真相不容掩盖,“小事”不容小视,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是大事,及时并恰到好处的处理不仅有利于当事人,也对融洽干群关系、调和社会矛盾、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依赖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