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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用公司营业执照后消失 老板被骗10万干吃哑巴亏
2014-10-17 09:49:17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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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7日讯 10月13日,在让胡路区开装饰公司的孙经理,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朋友由于没有施工资质,借用其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签约了一个装饰工程,将10万元预付款拿到手后消失了,他只能干吃哑巴亏一事。

  据孙经理讲,2012年7月份,他在工程施工中认识了李某,经过几次合作成了朋友。李某组织一批木工、瓦工,承揽室内装修工程,但他没有成立正规的装饰公司。

  今年8月份,李某接到一个饭店装修的工程,预算总造价达到40万元。由于饭店老板的住宅是李某装修的,所以对李某十分信任。但饭店老板要求必须签书面合同,李某有些犯了难。

  8月13日,李某找到孙经理称,自己接了一个大活,但没有营业执照签不了合同,想借他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和公章用一下。

  孙经理有些犹豫,但李某又紧接着说:“只要这个工程拿下来肯定挣钱,工程中我做不了的部分都给你干,有钱大家一起赚!”孙经理没再多想,便将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借给了李某。随后,李某顺利签下了这个工程,同时,饭店老板将首批材料款10万元交给李某。

  合同签订后,直到进入9月份,装修还没开始,计划购买的装饰材料也没运进来。饭店老板急了,可再打电话打不通了,李某消失了。

  饭店老板根据合同上的公章和营业执照直接找到孙经理,要求孙经理立即施工,或返还10万元材料款和误工的相应赔偿。

  孙经理一头雾水,坚决不承认这份合同。但饭店老板明确表示,合同里有他的营业执照,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直至9月末,经过调解,孙经理和饭店老板又签了一份协议:孙经理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承担饭店装修施工工程,工程完工后,饭店老板支付剩余30万元工程款。

  说法

  不该把执照向外借

  卷钱消失涉嫌犯罪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贤伟。

  记者:孙经理是否应当承担李某留下的烂摊子?

  律师:必须承担,公章和营业执照交给李某去签订协议,就表示孙经理委托李某代表公司去办理这项业务,至于和李某的私下约定,不能对抗饭店老板的请求。

  记者:李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律师:从本案看,李某涉嫌刑事犯罪。

  记者:营业执照和公章可以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吗?

  律师:营业执照和公章代表的是资质,擅自借给他人“揽活”,本身就具有欺诈之嫌,自食恶果理所当然。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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