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撤并分散小锅炉 黑龙江省每个供暖分区只设一个主热源
2014-10-20 11:33:2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0月20日讯 为推进我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日前,我省出台《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以维持供热的一贯性。

  办法指出,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定供热分区。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不再批准或者申报新增热源项目,不得新增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供热,原有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应当限期拆除,严禁新增非调峰供热锅炉。

责任编辑:张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