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2日讯 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也不断上涨。儿子入学后开支也在增大,原告李某感觉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于是要求前夫张某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李某以儿子的名义,将被告张某告上法庭。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增加抚养费的纠纷案件。
李某和张某离婚后,随着物价飞速上涨,儿子教育、生活费用支出不断增加,原告李某感觉无法负担生活学习开销,于是和被告张某商量多给些抚养费,但都遭到被告的拒绝。无奈之下,原告李某便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以被告张某原来每年支付1200元抚养费明显偏低为由,要求被告增加抚养费。
被告认为法院已有判决,不同意增加抚养费,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直接判决可能社会效果不佳,法官便主动调解,释法明理,给被告做思想转变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每年增加12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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