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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民诉法执法检查报告
2014-10-23 14:30: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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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3日讯 (记者 印蕾) 2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民商事案件超审限、执限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得不平衡等问题。

  民事诉讼法两次修订后,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特别是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公开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组成人员建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民诉法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通过庭审直播、法律讲堂等方式,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法律实施的效果;要积极与社区、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沟通,将民诉法知识宣传到基层群众;要在当事人立案和答辩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提高当事人权利意识。

  在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方面,组成人员建议,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审判机关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推进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抗诉文书和监督过程公开,大力倡导公民旁听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旁听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的审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法制宣传、调解答疑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审查民事案件的监督方式。

  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办案质量档案、廉政情况档案,并将办案质量和廉政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奖惩和晋级的重要依据;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系统内纪检监察监督、审级监督和外部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监督作用;建立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主审法官、合议庭法官、主办检察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

  组成人员还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提出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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