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4日讯 “合则成,不合则散。”这是男女正常的婚恋模式。可是,偏偏有固执的人,对已经逝去的感情不放手,还采取极端手段报复前恋人,其结果是害人害己。
案情回顾失恋男火烧情人家
30岁离异男子焦阳,在我市一建筑工地打工,闲暇之时喜欢上网聊天。今年3月的一天,他用微信摇到一个女网友许晓霞,两人相谈甚欢。
4月初,两人在萨尔图区一家小饭店见面,两人聊得很投机。慢慢地,他们谈起了恋爱,焦阳搬到许晓霞的出租屋居住。朝夕相处中,两人产生了矛盾。许晓霞嫌焦阳不讲卫生,心胸狭窄。而焦阳则觉得对方讲究吃穿,不知道攒钱过日子,两人经常吵架。一个多月后,许晓霞提出分手,焦阳不同意。为了避免焦阳骚扰,许晓霞到一个闺蜜家去住。
6月的一天,焦阳用自己以前配的钥匙打开了许晓霞的出租屋。他看见衣柜里挂着许晓霞的一件新衣服,床上还有一套新童装,心中顿时醋意大发,断定这两件衣服肯定是哪个男人给她买的,她是交了新男友,才把自己蹬开的。
焦阳越想越生气,用打火机把这两件新衣服点着,扔在床上,然后就离开了。许晓霞的邻居见她家门窗往外冒黑烟,就报了警。消防人员赶到后将火扑灭,但是房里的床、衣物和部分家具被烧毁。
几天后,公安机关将焦阳抓获,因涉嫌放火罪将其刑事拘留。
法庭审理
被告人法庭欲翻供
9月初,萨尔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焦阳涉嫌放火罪。
焦阳却翻供称许晓霞家的火不是自己故意放的,而是自己躺在床上抽烟,可能火星掉到床上引起火灾。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偷偷进入许晓霞家?他说,自己后悔跟许晓霞分手了,想挽回这段感情,可是许晓霞久等不归,自己累了,就躺在床上休息。
公诉人反问,许晓霞的衣服本来挂在衣柜里,而消防人员却在床上发现这件衣服被烧毁后的残片,这怎么解释?焦阳无言以对。
法院认为,被告人焦阳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他人住宅,在未关闭天然气开关的情况下,为泄私愤,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引发火灾,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法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焦阳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焦阳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焦阳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说法放火失火定罪量刑不同
在庭审上,焦阳称自己不是故意放火,而是烟头的火星掉到了床上。他在法庭上如此供述有什么目的呢?
审理此案的王法官说,如果事实真的是烟头火星不小心掉到床上,那么他涉嫌的罪名就是失火罪。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检察机关起诉焦阳的罪名是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114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焦阳的说辞是为减轻罪行,但他没有证据证实他的说法。(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