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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李凤山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4-10-26 14:58: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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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决定,追授李凤山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向李凤山同志学习。

  李凤山,男,汉族,黑龙江肇东人,1945年10月出生,1966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肇东市黎明镇长富村生产队长、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挂任黎明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先后被评为省劳动模范、感动龙江人物,绥化市劳动模范标兵、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标兵,连续当选省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党代表、人大代表。李凤山同志患病多年,仍坚持工作,2013年4月17日,终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去世,终年67岁。

  李凤山同志任村党组织书记37年来,数十年如一日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改变了乡村落后面貌,赢得了群众衷心爱戴,被亲切称为“大干”书记。他大胆尝试发展新路,牵头组建农业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全市第一个农机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组织富余劳动力出省出国务工创收,2012年长富村农业总产值实现3500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增长8倍达到1.6万元。他着力做大做强富民产业,积极扩大米业种植,注册“大干牌”有机小米商标,建立玉米吨粮田合作社,在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大园区投资建设金色米业加工项目,使村集体固定资产达到6200多万元,拥有存款580万元。他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筹集资金300多万元,兴修村屯道路12公里,安装入户自来水和有线电视,修建3800平方米的休闲广场,坚持村集体每年出资20万元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把一桩桩利民的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他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常年无私接济多名贫困群众,病逝前要求子女不要给组织增加任何负担。村党总支201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李凤山同志是全省党员队伍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的“大干、敢干、会干、实干”的“大干”精神,是“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具体写照,反映了当代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和精神风貌。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向李凤山同志学习。

  学习他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政治品质。坚定理想信念,把崇高的理想追求融入本职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严统班子、带队伍;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学习他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业劲头。敢于直面困难、解放思想、挺身担当,积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科学发展,始终站在改革的最前沿,走在发展的最前列,勇当排头,争创一流,不断开创改革事业的新局面。

  学习他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的干事精神。始终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起点,思发展之路,聚发展之力,鼓发展之劲,干发展之事,在进取中求突破,在突破中求发展,做大做强产业项目,努力壮大集体经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学习他脚踏实地、不图虚名的工作作风。扎根基层、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努力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对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群众的事,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实做好,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学习他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道德操守。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克勤克俭,一心为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李凤山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各种有效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