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7日讯 6日,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年底前,齐齐哈尔市对铁锋区、龙沙区、建华区和富拉尔基区的所有居民用水用户(除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房产建筑段供水部分以外)实施阶梯水价;同时,齐齐哈尔市还将对铁锋区、龙沙区、建华区、富拉尔基区和昂昂溪区的所有居民用气用户实施阶梯气价。眼下,我省各地市都在积极筹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当中。
为什么要实施阶梯水价、气价?相关的举措是否到位?百姓生活会不会加重负担?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齐齐哈尔市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度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解读。
节能是大势制度必先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加快推进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设市城市和已通气城市要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目前,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水平的10%,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同时我省也是水资源缺乏省份,人均占有水资源低于全国水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用气人口增加,城镇水、气资源短缺形势更为严重。因此,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提高居民节水、节气意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摸底划分论证听证公开合理稳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省设市城市和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制度。齐齐哈尔市相关工作已启动。
积极稳妥是此次阶梯水价、气价推进、实施的总精神。为保障齐齐哈尔市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物价局将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提出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水量、气量划分、价格安排等具体问题,同时参考毗邻地市核定情况、成本监审情况及国家政策、齐齐哈尔市经济发展趋势等,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成本监审,成本公开、论证,召开听证会,合理确定齐齐哈尔市的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全面推进齐齐哈尔市价格改革。
“阶梯价”大多家庭不会增负
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度对齐齐哈尔市居民生活有没有影响,这是居民十分关心的。
物价人员回应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需求,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基本生活用水、用气价格相对稳定,对居民非基本需求的生活用水、用气价格要反映资源稀缺程度。
因此,第一阶梯水量、气量的设置,主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气的需求,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用气量确定;第二阶梯水量、气量主要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用气的需求,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用气量确定;第三阶梯水量、气量设置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和气量的部分。
按照省规定要求,三级阶梯水价的设置,原则上按不低于1:1.5:3比例安排;三级阶梯气价的设置,原则上按不低于1:1.2:1.5比例安排。因此,此次实施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不会增加绝大多数家庭负担,也不会对大多数百姓生活产生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