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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泰国游五星酒店变平房 旅游团都是"坑"该咋选
2015-09-09 08:26:45 来源:东北网综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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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9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民王某等人反映,他们7对新婚夫妇分别从哈尔滨国际、观光等旅行社报名拼团去泰国进行新婚蜜月旅行,王某和未婚妻2人10日游旅行团,费用11800元。可是在泰国旅游期间,他们这个旅行团的各种旅游服务质量大大缩水,甚至最后一夜他们集体在酒店大厅坐了一晚上。 【详情】 面对各种旅行社、各种旅游机构,该如何选择才能放心,才能安心呢?“说走就走”的旅行真的那么难吗?

  各种旅游陷阱 你遭遇过吗?  

  

  哈市四个老人游圣水湖畔被忽悠 全鱼宴就一条胖头还得加钱

  近日,冰城年近六旬李女士发现一个去圣水湖畔的旅游团,只需198元,而且是两日豪华游,觉得实惠的李女士便约了三个老伙伴一起报了团。但四人怎么也没想到,从出发开始到游玩过程,“豪华游”竟成了一场“糟心”游。空调大巴变成面包车,承诺3个半小时到走乡村土路颠簸5小时;全鱼宴变凉菜宴,仅仅吃到一条胖头鱼还额外收了27元;湖景房变乡村小宾馆,房门没门栓被褥有股霉味;游览全程没导游,每到一地自行游玩老年游客直蒙圈。 【详情】

  “旅游尾单”很划算?2400元游泰国结果多花三千多

  2015年6月,哈市市民张爽打算和家人一同去泰国旅游,其在一家不太知名的旅游网站上预定了一款2400元的泰国7日游7折“旅游尾单”。可当张爽一家三口到了泰国后,却发现被“坑”了。都有在旅游大巴上一直向游客推荐人妖歌舞表演、泰式按摩、水果大餐这些自费项目套餐,价格从每人2190元到3600元不等。”张爽告诉记者,由于一路上导游不断推荐,最终他们一家选择了每人3000多元的套餐。“算下来团费相当于每人6000元,可当我当初咨询旅行社市就知道,6000多元的可以算得上泰国游奢华团了,该死的旅游尾单太坑人了,当初也没签合同,旅游体验特别差。” 【详情】

  提供免费出国游 收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月的一天,朋友王小萌找到李静,说自己和丈夫想去澳洲免费旅游。李静很爽快地为他们办理了各项出国旅游手续,她对王小萌说,旅游虽然是免费的,但按照总社的要求,他们需要缴纳25万元归国保证金,这笔钱在他们旅游归来后如数退还。王小萌觉得旅行社收归国保证金也有道理,这钱还能退给自己,就按李静的要求交了这笔钱。此后,李静又先后让12人免费出国游,共收取归国保证金155万元。

  这些人回国后,向李静索要归国保证金,她以种种借口不予退还,见实在躲不过去,就给个别人退了一少部分钱。

  后来,有人报了案,龙凤公安分局于今年4月份以涉嫌诈骗罪,将李静刑事拘留。 【详情】


 

 

  签旅游合同 小心这八大“霸王条款”

  1、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不退

  2、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3、财物丢失旅行社不负责

  4、地接社调整行程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5、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6、单男单女享用单人间补齐房价差

  7、因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游客承担违约责任8、不成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远离"低价团"陷阱 8招选择"高性价比"旅行团

  

 

  1、分清两类旅行社。目前,旅行社分为两类: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前者可经营入境游,出境游,边境游,国内游,代办入、出境手续;后者只能经营国内游及与国内旅游相关业务。

  2、确认一照两证。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一般均为复印件)。如果与其发生争执,而旅行社又不服处理,主管部门可从保证金中强行扣款赔给旅行者。此外,这些门点应贴有投诉电话和咨询电话提示,您可以通过电话确认。

  3、一定要选可以签定正规旅行合同的旅行社,弄清合同明细。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游客可依此投诉。为了旅行安全放心,最好选择包含了旅行意外保险的旅行团。

  4、推荐尽量选择纯玩团,不带购物点的。这样游玩时间更充分,少了购物场所,导游服务也会相对有保证。

  5、看清行程标准,选择自己喜欢的景点多的行程,并且选择项目是全包的,不要选择包含许多自费项目的团。

  6、选择酒店,用餐标准,特别清晰,明确的团,有好多标准不清晰,看来是优惠,实际是糊弄消费者。

  7、跳出低价怪圈。不能简单地以价格衡量一个旅行社的优劣。一些旅行社报价看似便宜,但低质低价,往往导致埋怨多、投诉多。您可要在出行前仔细掂量一下出游的质量与价格是否相符。

  8、关注服务口碑。弄清这些“硬件”后,“软件”服务也是不容忽视的,您还要关注旅行社的口碑。


 

 

  我省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不合理低价游、违规购物点将被严查

  据省旅游局通报显示,经与省工商局协商,省旅游局拟决定在九月期间,开展针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10号)和《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优化质量服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经与省工商局协商,省旅游局拟决定在九月期间,开展针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前夕,省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住组团社与地接社报价、各种渠道发布的广告、购物点经营行为、合同监控(特别是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在线旅游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合同)、旅游行程单的执行监控等“中间环节”,对违法违规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联合省工商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重点抽查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整治不力、没有查办惩处案件、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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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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