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9日讯 连日来,生活报持续报道热心市民购买粘豆包,为10岁男孩小思涵凑医药费一事。今日,本报报道了小思涵的父亲向本报反映,有人利用生活报报道通过微信朋友圈募捐,而他们却不曾收到这笔捐款,也没有人向他们解释此事的情况,因此怀疑有人在骗捐。文章见报后,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意想不到的是,今日小思涵的父亲再次联系记者,说上午有人送来了1.6万余元捐款,并称在网上进行募捐的就是他们——微信群“物流一家人”,当日派代表尹国清等人送来了捐款。该微信群代表来到本报解释情况时表示,他们确实是在为小思涵募捐,可能募捐过程中有不周之处,让家属们误会了。针对此事,孟凡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广志认为,捐款要方法得当,别让爱心被误读。
小思涵父亲王凤杰:
“之前未收到捐款,所以以为是骗捐”
8日下午,小思涵的父亲王凤杰来到本报,他介绍说,上午“物流一家人”微信群多位代表来到小思涵的病房,表示要将这几天筹集的1.6万余元捐款交给他。“我原本不打算接受这笔捐款,因为我之前发现在微信筹钱的就是他们。”王凤杰说,在生活报的报道下,连日来很多好心人前来购买粘豆包,还有很多人捐赠医药费,但是7日下午,亲属发现,有人利用生活报的报道,在朋友圈中进行转发,以收取红包的方式为小思涵捐款,可他们一直没有收到这笔捐款,也一直没有人向他们解释此事。“所以发现此事后,我们感觉有人在骗捐,才向生活报反映了此事。没想到,消息见报后,‘物流一家人’微信群的代表送来了捐款,也做出了解释。”
此外,王凤杰再度表达了对众多热心市民的感谢。
“物流一家人”:
“我们考虑不周,但确实想做善事”
8日上午,“物流一家人”微信群的相关代表来到本报,代表魏刚财表示,小思涵家长认为有人在利用生活报报道骗取捐款的误解是可以理解的,也许是因微信群募集捐款的过程中有些让人误解之处,而且现在利用微信进行网络诈骗的事情时常发生。
据介绍,该微信群的成员包含哈尔滨150家物流企业。其中诚达物流负责人尹国清看到生活报报道后,因为十分同情孩子的遭遇,便和“物流一家人”微信群中的魏刚财、赵刚等人协商,决定在微信群中发起一次为小思涵捐款的活动,得到企业代表和普通员工的响应,还有许多搬运工人捐钱为孩子筹集医药费,后来又在朋友圈中进行转发和募捐。“我们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但不是骗局,我们确实想做善事。”尹国清说。
律师说法:
个人想发起募捐程序上注意三点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黑龙江孟凡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广志。高广志说:“在现实中,爱心捐赠行为极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就曾办理过一个以捐款为名义实施诈骗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关于某个孩子得了白血病的虚假新闻,并组织大家捐款救助这个孩子,大家的捐款都汇到了他的账户,被他非法占有,最终他的行为被定为诈骗罪。”
高广志介绍,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这些机构包括基金会、慈善组织、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高广志表示,如果个人想要发起募捐,在程序上应该注意三点:
1、提前告知受捐人并取得受捐人同意;
2、每笔捐款的来源和流向都要做好记录工作,形成清晰账目,不得挪作他用;
3、最好将募集来的捐款交到正规机构,通过正规机构进行捐助。
新闻链接
2015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第一次提请审议。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开募捐,募捐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草案还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慈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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