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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百日集中整治 城区夜间开远光灯等7种行为"严罚+曝光"
2016-01-26 08:15:21 来源:综合 作者:
东北网1月26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从今年1月至4月中旬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三大”百日会战)。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严查重处。
交警部门将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通过媒体对在城区夜间开远光灯、向车外抛物、开车接听电话、占用机动车道停车、变道不开启转向灯、右转弯不避让行人、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予以曝光。【详细】
【不能使用远光灯的4种情况】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集中严重查的还包括以下】
集中严查包括: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在城区夜间乱用远光灯、车外抛物、开车接打电话、占用机动车道停车、变道不开启转向灯、右转弯不避让行人、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
新闻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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