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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实施十周年服务进社区 低保户可免费办理小额遗产公证
2016-03-14 10:26:4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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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14日讯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北方公证处近日开展了“共圆中国梦,公证伴你行”纪念月活动。在花园社区活动中,现场为76岁的李老太免费办理了小额遗产领取、保管公证。

  5日,在南岗区花园社区,哈市北方公证处设立的咨询台前,居民76岁李老太咨询了一件事儿。李老太说,她老伴儿半年前去世,遗留在存折里的1千多元钱无法取出。李老太有个女儿,常年在外打工,不能配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因此李老太咨询有啥办法可以不需要女儿就能把钱取出来。公证人员通过现场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解到,原来老伴儿去世后,李老太一个人独居,是辖区的低保户,之前办理继承手续复杂,她女儿离得远,李老太又腿脚不便,无法去公证处亲自办理。

  公证人员现场为李老太的疑问进行解答,目前哈市北方公证处正在开展小额遗产继承快速领取通道,对于5000元以下的小额银行遗产,可以办理领取、保管公证,由一名继承人出具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凭证以及遗产所有人相关证件等材料,即可办理领取、保管公证,继承人凭借此公证书,可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得知李老太是低保户,公证人员表示,公证处对于低保户还会减免办理领取公证的费用。得知这一情况,李老太别提多高兴了,当即回家拿全了户口簿、老伴儿死亡证明、银行存折及家庭成员情况说明等材料,公证人员现场即为李老太免费办理了小额遗产领取、保管公证。

  据北方公证处公证员王琦介绍,2016年3月公证处开展纪念《公证法》宣传月活动,多次进入革新教堂广场、花园社区等居民区,贴近百姓宣传公证法律知识,为百姓现场解答有关继承、遗嘱、房屋买卖等公证难题,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为百姓办理公证事项,受到社区百姓欢迎。本月,公证处还会再举行几次公证进社区的活动,市民可以通过社区活动告示板了解活动举办时间,准时参加。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