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严格医疗管理 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7-03-02 15:58: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衣晓峰 杜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日讯(衣晓峰 记者 杜筱)今年,黑龙江要在卫生计生系统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发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公布,严格执行行业禁入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行为,既要对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又要严肃追究一把手责任。在日前召开的2017年全省医疗管理工作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明确提出进一步夯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大行业作风建设力度,切实推动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会议现场。

  2016年,全省医疗战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真抓实干,取得了优异成绩。在稳步推进医改工作中,通过在齐齐哈尔等10个地市率先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摸索,逐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同时出台了《全面推开医疗联合体模式的指导意见》,组建各类医联体364个,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制定了《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效改善广大群众就医体验,有380多家医疗机构实施了临床路径管理,应用临床路径总数达到了480个,基本覆盖了常见病和多发病。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启动和实施了预约诊疗服务,开展预约诊疗的医疗机构达334家,三级医院通过网络、电话、窗口、诊间、自助和社区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诊疗达721.74万人次,占门急诊总量的19.78%。有118家医疗机构的44项检验结果得到了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提升了检验工作水平,减少了群众等候时间及就医费用。

  在今年医疗管理工作中,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对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的机构和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编制床位的管理,根据医院床位使用率、人员配备等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充分发挥区域卫生资源的有效作用。今后城市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得再增加床位编制,特别是对20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要严格限制发展,控制单体规模,加大双向转诊力度,提升服务效率,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管控。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规范临床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理,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与此同时,省卫生计生委提出今年要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实行临床路径,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真正提高诊疗行为的透明度。同时,以开展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简化就医环节,推动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技术交流和支持。在2016年推行44项检验结果互认的基础上,将增加放射线、CT、核磁、超声等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的互认,并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数量。

  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求,要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大力普及行风教育培训,将行风建设纳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广泛融入卫生计生政策。要建立行风问题线索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互通、重大案件联防。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医疗卫生系统的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