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我省通报新《环保法》实施治理情况 71家企业污染环境被按天连续处罚
2017-03-02 20:44:2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日讯(记者 刘嘉)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运用新手段新措施,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71家污染环境企业被按天连续处罚。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即按照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的天数累计每天的处罚额度,违法时间越长,罚款数额越高,从而实现过罚相当,有效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达到督促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目的。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共计492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件、查封扣押案件133件、限产停产案件24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3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4件。从全省调度情况看,齐齐哈尔市、鹤岗市本级及辖区内县(区)均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办理了环境违法案件,环境执法效果显著。

  今后,省环保部门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案件数为零的市(县、区)作为今年环境监察稽查的重点,督促各相关单位将环境执法网格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依法应当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