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两会声音]王月清: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实现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型
2017-03-06 17:41: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颖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王春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害之一。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龙江县环卫处保洁队长王月清建议,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实现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王月清。

  “总理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对这一点我尤为关注”,王月清代表说,在我国垃圾仍然以混合制收集为主,并采用填埋、堆肥和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垃圾的混合收集,使得垃圾的处理难度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既能保证降低垃圾的处理量和处理成本,又能变废为宝创造经济效益,同时还能避免垃圾及垃圾渗滤液危害。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土地占用,环境无污染,同时也能够节约资源,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王月清代表表示,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举步维艰,分类回收效果非常差。人们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知识,观念滞后,对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性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不统一和设施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回收产业链良性循环未建立等问题。给后续处理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双重危害,垃圾分类回收的现状令人堪忧,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卫生指标,而且也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王月清代表认为,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垃圾分类回收同样需要法律层面的规范和引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不出现偏差和缺陷。垃圾分类回收是传统的经济形式向循环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一项日积月累的大工程,需要政府、民众、行业共同重视和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道德、技术、财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王月清代表建议,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收集标准,约束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出台政策、采取措施,来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队伍中,进行垃圾从源头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重要性、可行性的宣传教育;在社区、街道、乡村设立垃圾有偿回收点,提高垃圾和废旧物资的有效利用率,大大减少垃圾清运的工作量和降低运输成本;限制生产和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绿色环保包装,从根本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以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王月清代表说:“由于目前我国有关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规屈指可数,大部分涉及到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也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而极少涉及到垃圾的分类回收,仅有的几条规定也是鼓励性的、倡导性的,仅仅停留在原则上的,而缺乏可操作性。总体上看,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立法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体系亟待建立。”

责任编辑:王辉

【两会说】2017年全国两会微平台

【两会微相册】2017年全国两会微平台

【龙江好声音】2017年全国两会微平台

【专题】2017全国两会

【两会动新闻】2017年全国两会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