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5日讯(国成 记者雷蕾 姜海涛)5日是世界环境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兴隆林业局举办第二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森工总局环境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局的代表和辖区23个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介绍,本届研讨会旨在推进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力争达到保护环境资源人人有责的共识,促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多方齐动的大联动格局,为建设大美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发放宣传材料。
会议中,兴隆、苇河、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和林区中院的代表分别就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依法清理被侵占国有林地、“赔偿林”制度的探索及思考、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意识、全力护航大海林林区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作了交流发言。林区中院副处级审判员韩国民同志作《秉持初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题主旨发言;对如何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助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恢复性司法视野下,再启“赔偿林”制度的几点思考以及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监督和支持环境资源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中,就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多单位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信息交流、工作互动、座谈研讨、联合发文、联合行动等方式,凝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强化保护成效达成共识。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世界环境日当天举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很有意义,增强了参会代表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鼓舞了士气,坚定了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会后,参会领导和代表到兴隆林业局休闲广场与林区两级法院世界环境日宣传站干警一同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单并进行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