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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黄标车”开始限行 违反规定车辆将处罚
2017-06-13 09:36:19 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作者:宋艳蓉 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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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3日讯 6月12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2017年5月27日起,凡是在本市和外地注册登记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一)的高排放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三)的高排放柴油车,将实施限制通行。

  据介绍,“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据了解,此次黄标车限行将在地明街、兴中路、西十一条路、兴隆大桥、莲花湖路、八面通街、海浪河路、东四跨江桥、富江路合围内的区域。限行区域不含上述街路、桥梁本身,对于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车辆,将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