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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全力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
2017-07-12 14:50:09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陈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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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2日讯  2017年以来,交警部门坚持把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攻坚,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上半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633辆,淘汰老旧车198辆。

  高度重视,缜密工作部署

  市交警支队积极发挥淘汰黄标车工作主力军作用,成立支队长任组长的推进专班,召开9次专题推进会议,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交警支队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和组织协调作用,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攻坚;将剩余5888辆营运性质黄标车明细数据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会同其加快营运性质黄标车淘汰进程;将剩余7464辆柴油黄标车明细数据报市环保局,推动实施“黄改绿”政策;为治理淘汰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责任,全面排查车辆

  截至6月29日,市交警支队共排查车辆8114辆,能够联系到车主并对其宣讲淘汰黄标车政策,督促其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的3411辆,其中在市区使用的1272辆,在各县(市)使用的1066辆,在外地使用的762辆,停止使用的311辆。目前我市剩余8114辆黄标车检验合格的5131辆,检验合格率63%。

  强化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市交警支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解读黄标车的概念、划分标准及淘汰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源头整治,严格五限规定

  市交警支队严格执行黄标车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五限”规定;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对机动车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四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严把机动车报废关,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加强管控,扩大限行区域

  针对黄标车运行规律、特点,交警支队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通行规定、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剩余8114辆黄标车信息录入到公安缉查布控系统中,利用科技手段,对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结合路面执法对车辆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

责任编辑:马悦